据圣裔通讯社 (Abna) 报道,伊朗常驻联合国大使兼代表阿米尔·赛义德·伊拉瓦尼在当地时间周五致联合国秘书长、安理会主席和联大主席的信中指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保留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自卫的固有权利,同时要求秘书长和安理会以最强烈的方式谴责以色列政权和美利坚合众国官员公然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提出的暗杀威胁,并将此类言论视为非法、不负责任和恐怖主义行为。
伊朗驻联合国大使还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和安理会提醒所有各方遵守避免煽动或支持恐怖主义行为或针对其他国家官员的暗杀行为的法律义务,并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与反恐及国家国际责任相关的国际文件,采取适当措施,追究这些国际违法行为的肇事者的责任。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常驻联合国大使兼代表阿米尔·赛义德·伊拉瓦尼致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安理会轮值主席卡罗琳·罗德里格斯·伯克特女士和联大主席菲莱蒙·扬的信函全文如下: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阁下,
继我们此前于2025年6月13日、16日、18日、19日、20日、21日、23日和25日发出的信函(编号S/2025/379、S/2025/387、S/2025/388、S/2025/391、S/2025/401、S/2025/404、S/2025/410)之后,本次来函旨在强烈谴责和坚决驳斥美利坚合众国和以色列政权高级官员近期发表的非法、煽动性和鼓励恐怖主义的言论;在这些言论中,这些官员公开且反复威胁要暗杀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
2025年6月26日,以色列政权国防部长在接受以色列媒体采访时,明确威胁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并披露了该政权暗杀他的计划。这些可耻和非法的言论,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同样具有煽动性的言论完全协调一致,后者首次发表于6月18日,并于今天,即2025年6月27日再次发表。他在这些言论中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描述为“容易的目标”,宣称“至少目前我们无意将其清除”,并声称他“阻止了[以色列]政权或美利坚合众国武装部队结束其生命。”
高级官员的这种蓄意和鲁莽的威胁,是对《联合国宪章》的严重违反,特别是其第二条第四款;该款明确禁止任何针对任何国家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武力威胁或使用。这些威胁还违反了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国家元首豁免原则,并构成煽动国家恐怖主义的明显例证。此外,国际反恐公约以及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的 numerous 决议都一再强调,恐怖主义,无论其形式和表现如何,无论其动机或来源如何,都是一种犯罪行为,无可辩驳。
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这些由以色列政权犯罪官员发表的煽动性暗杀言论,并非孤立的[短暂的或仅仅偶然的]事件,而是针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长期而系统的国家恐怖主义运动的一部分;这个政权于2025年6月13日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发动了大规模、无端和有预谋的军事侵略,并且拥有跨境和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定点清除、蓄意武装袭击(包括杀害官员、核科学家和伊朗公民),以及袭击民用基础设施与和平核设施的既定记录。此类威胁试图将恐怖主义正常化为外交政策的工具,从而树立了危险的先例,并表明对国际法律秩序的公然无视。国际社会不应对此类明显且日益增长的国际法违反保持沉默。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保留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行使自卫的固有权利,并要求秘书长和安理会:
以最强烈的方式谴责以色列政权和美利坚合众国官员公然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提出的暗杀威胁,并将此类言论视为非法、不负责任和恐怖主义行为;
提醒所有各方遵守避免煽动或支持恐怖主义行为或针对其他国家官员的暗杀行为的法律义务;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与反恐及国家国际责任相关的国际文件,采取适当措施,追究这些国际违法行为的肇事者的责任。
请将本函及其附件作为安理会和联大文件,在议程项目84“国内和国际法治”和110“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下分发,我们将不胜感激。
谨致崇高敬意。
阿米尔·赛义德·伊拉瓦尼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常驻联合国大使兼代表
伊朗驻联合国代表处还在其X(前身为Twitter)账户上写道:美国和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政权公开威胁要暗杀最高领袖。这一犯罪行为是国家恐怖主义的明显例证,绝不能让这种威胁的恶劣性被忽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驻联合国代表处已提请秘书长、安理会主席和联大主席注意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和《宪章》的行为,以促使其履行应对此类煽动性和犯罪言论的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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